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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信部发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试点目标与业务定义         《方案》是工信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结合电信行业及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特点起草的。         《方案》明确试点目标是,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服务和业务创新,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应用需求,探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之间合作竞争的模式和监管政策,提升移动市场竞争层次和服务水平,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为正式商用奠定基础。         《方案》指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必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需建立业务管理平台和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不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为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申请企业应满足6点要求         《方案》规定,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并满足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及设施、具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有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商业合同6点要求。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企业,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电信管理机构)提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申请材料以及符合本试点方案审批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试点时间初定两年,自试点启动的1年内,拟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中资民营企业可向电信管理机构提出参与试点业务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试点批文的转售企业,在开展业务前,应凭试点批文以及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的商业合同到相关试点地区电信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明确12条试点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了试点中的12条保障措施。一是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合作。二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转售企业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的接入质量。三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转售企业的需求,结合码号资源情况,分配连续号码资源或整个号段供其使用。四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五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与转售企业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六是转售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电信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七是转售企业应符合电信网码号资源、业务资费、服务质量、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等行业管理要求,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做好经营服务工作,接受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八是转售企业在出具长期服务保障措施证明的前提下,可采用预付费方式开展业务,最多只能向用户预收1年的服务费用。九是转售企业如提前终止试点经营的,其发展的用户原则上由为其提供基础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接。十是转售企业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服务质量问题,由试点地区电信管理机构所属申诉受理中心处理。十一是试点期间,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业务合作方面如有争议,由电信管理机构进行协调裁决。十二是试点期间,电信管理机构将切实做好试点的审查批准工作,紧密跟踪试点进展情况,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试点开展情况和结果再行研究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正式商用事宜。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6日。

    2013/01/14

  • 山东利用RFID技术实现车联网 ETC加油吃饭都能用
            8日央行正式公布了第三方支付牌照名单,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前身为山东高速ETC电子收费中心)赫然在列,这是山东省第三家也是注册资本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这意味着,今后山东省ETC将升级为山东智能交通一卡通,不光能自由通行ETC车道缴纳通行费,还能在高速服务区以及社会签约商家吃饭、住宿、加油,未来还将能缴纳城市停车场停车费,并能乘坐公交、出租和城际客运班车。          央行此次颁发第五批26张第三方支付“牌照”。据统计,在26家最新获牌公司中,有20家的业务类型主要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同时,该批获牌公司业务覆盖范围以所在区域为主。而从股东背景来看,这26家机构主要为商业零售企业、公共交通企业以及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至此,央行已累计发放223张支付机构牌照。          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由山东高速集团完全控股,注册资本金3.6亿,是目前山东省内注册资本金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是继山东鲁商一卡通、淄博城联一卡通外,省内第三家具备全省运营资质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山东高速电子收费中心主任李耿告诉记者,“信联卡在高速通行费继续9.5折的基础上,将马上实现打折加油服务,目前我们已经与中石化签约;同时,也将很快进入城市停车场应用领域,实现不停车扣停车费,这个也与济南机场、西客站、龙奥大厦以及一些大型商超达成了初步协议。”李耿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信联卡未来将实现乘坐公交、出租和城际客运班车“一卡通”,目前山东高速正在与交通主管部门协调实施,届时全省的公交、出租将和山东省的高速一样实现一卡通刷。“信联卡兼容ETC鲁通卡系统,同时利用RFID射频技术将实现物联网中的‘车联网’。该卡预计于4月正式面向社会发行。”李耿告诉记者。  

    2013/01/14

  • 工信部发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试点目标与业务定义         《方案》是工信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结合电信行业及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特点起草的。         《方案》明确试点目标是,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服务和业务创新,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应用需求,探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之间合作竞争的模式和监管政策,提升移动市场竞争层次和服务水平,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为正式商用奠定基础。         《方案》指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必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需建立业务管理平台和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不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为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申请企业应满足6点要求         《方案》规定,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并满足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及设施、具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有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商业合同6点要求。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企业,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电信管理机构)提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申请材料以及符合本试点方案审批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试点时间初定两年,自试点启动的1年内,拟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中资民营企业可向电信管理机构提出参与试点业务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试点批文的转售企业,在开展业务前,应凭试点批文以及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的商业合同到相关试点地区电信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明确12条试点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了试点中的12条保障措施。一是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合作。二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转售企业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的接入质量。三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转售企业的需求,结合码号资源情况,分配连续号码资源或整个号段供其使用。四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五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与转售企业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六是转售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电信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七是转售企业应符合电信网码号资源、业务资费、服务质量、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等行业管理要求,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做好经营服务工作,接受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八是转售企业在出具长期服务保障措施证明的前提下,可采用预付费方式开展业务,最多只能向用户预收1年的服务费用。九是转售企业如提前终止试点经营的,其发展的用户原则上由为其提供基础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接。十是转售企业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服务质量问题,由试点地区电信管理机构所属申诉受理中心处理。十一是试点期间,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业务合作方面如有争议,由电信管理机构进行协调裁决。十二是试点期间,电信管理机构将切实做好试点的审查批准工作,紧密跟踪试点进展情况,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试点开展情况和结果再行研究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正式商用事宜。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6日。

    2013/01/14

  • 中美合作的智能交通研发项目在美签约
            由中国科技部“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牵线的中美合作的现代城市智能交通研发项目9日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的罗格斯大学签约。         该项目的合作双方分别为美国罗格斯大学先进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中心和中国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罗格斯大学开发的交通安全决策支持系统是美国交通运输部认定的三大交通安全决策支持平台之一,其研究成果和应用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是中国从事智能交通领域研发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据介绍,双方将通过共同研发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与预测以及城市交通拥堵控制等课题,共同致力于提升中国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探索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与服务新模式。         参加签约仪式的安徽省科技厅厅长徐根应表示,尽管智能交通项目已经在中国部分城市试点应用,但是还有待完善和提高,需要向发达地区学习。“通过这种合作能够不断弥补、提升我们的技术,也将对中美开展智能交通系统技术合作与人才交流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2008年启动的“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是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为落实《“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的要求,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解决地方和企业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少、联络手段单一及信息获取困难等障碍,服务企业自主创新的举措。  

    2013/01/14

  • 云计算数据中心的运维对象可分为5类
            数据中心的业务可以概括为:通过运行系统来向客户提供服务。没有信息系统的支撑来运行IT系统就如超市里仍然采用手工结账一样不能让顾客满意。信息化的数据中心运维管理平台系统包括如下方面:          机房环境基础设施监控管理系统          IT系统监控管理系统          IT服务管理系统          理清云计算数据中心的运维对象          数据中心的运维管理指的是与数据中心信息服务相关的管理工作的总称。云计算数据中心运维对象共可分成5类:          (1)机房环境基础设施部分。这里主要指为保障数据中心所管理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网络通信、电力资源、环境资源等。这部分设备对于用户来说几乎是透明的,因为大多数用户基本并不会关注到数据中心的风火水电。但是,这类设备如发生意外,对依托于该基础设施的应用来说,却是致命的。          (2)在提供IT服务过程中所应用的各种设备,包括存储、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硬件资源。这类设备在向用户提供IT服务过程中提供了计算、存储与通信等功能,是IT服务最直接的物理载体。          (3)系统与数据,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程序等软件资源;还有业务数据、配置文件、日志等各类数据。这类管理对象虽然不像前两类管理对象那样"看得见,摸得着",但却是IT服务的逻辑载体。          (4)管理工具,包括了基础设施监控软件、监控软件、工作流管理平台、报表平台、短信平台等。这类管理对象是帮助管理主体更高效地管理数据中心内各种管理对象,并在管理活动中承担起部分管理功能的软硬件设施。通过这些工具,可以直观感受并考证到数据中心如何管理好与其直接相关的资源,从而间接地提升的可用性与可靠性。          (5)人员,包括了数据中心的技术人员、运维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提供服务的厂商人员。人员一方面作为管理的主体负责管理数据中心运维对象,另一方面也作为管理的对象,支持IT的运行。这类对象与其他运维对象不同,具有很强的主观能动性,其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整个运维管理体系,而不仅仅是运维对象本身。  

    2013/01/14

  • 农业部发布《全国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农业部日前发布《全国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以加强对各地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科学发展的指导,夯实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基础。          《规划》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为目标,提出了四项主要任务:一是以农经系统内部政务处理为主要内容,以各级农经数据中心为支撑,搭建部、省、市、县、乡镇五级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二是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业务的信息化建设;三是以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生产经营服务为重点,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加强内部管理信息化建设;四是围绕农经信息化基础条件的薄弱环节,重点加强信息网络和服务终端建设,强化基层农经人员信息素质提升。          《规划》以规范监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民主监督为方向,设计了四大重点工程:一是以推进农经政务管理信息化为重点,强化政府财政支持,打造部、省、市、县、乡镇五级农经电子政务平台;二是构建部、省、市、县、乡镇五级农经管理监督服务系统,包括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系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两大子系统;三是建设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土地流转信息资源库和信息系统、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信息库、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监控、预警制度;四是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构建部、省、县三级农经生产经营服务系统,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系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服务系统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信息服务系统三大子系统。

    201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