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20多省市已推出地方物联网发展规划
            记者获悉,目前已有20多个省市区推出地方物联网发展规划,物联网技术已经进入了实质性应用阶段,全国物联网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下一步将在标准、研发、应用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         中国电子学会名誉理事长吴基传指出,近年来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得到迅速发展,物联网被认为是具有最大发展潜力的产业。当前,在发展物联网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实践中的差距以及核心技术的短板,要以科学的精神迎接新的挑战,促进物联网产业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周子学表示,我国物联网发展应用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目前已经建立了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编制《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设立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在技术研发、产业化、应用示范标准研制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为下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周子学强调,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着力做好几方面工作:充分发挥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解决好物联网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快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重点应用标准研究,形成完善的物联网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在生产制造、智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领域抓好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典型应用示范工程,推动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引入多元化竞争机制,协调与物联网紧密相关的制造业、通信业及应用服务业,加强产业联动实现可持续发展格局。

    2013/05/06

  • 超薄微小嵌入式RFID芯片可能完全消除假币
            据悉,研究人员已经开发出一种微小的射频ID(RFID)芯片嵌入到纸币当中,可能有一天会完全消除假币。          该方法名为“激光启用高级包装(LEAP)”,使用激光在纸币上传输和组装芯片,将让政府和银行机构无缝集成芯片到纸币和银行票据当中,而无需采用传统的嵌入式芯片集成方法。          LEAP具体运作模式是,首先,等离子蚀刻机磨薄芯片,然后激光束用来将超薄芯片和嵌入式天线集成到纸币上。根据项目负责人表示,LEAP速度是目前方法的2倍,并且成本也比较便宜。          一年多前,日本银行和欧洲银行表示有意发展这种技术,但他们还没有启动研发,目前,LEAP据信是第一种成功展示功能RFID标签嵌入纸币的技术。  

    2013/05/06

  • 大连图书馆启动24小时自助RFID图书馆服务系统
            记者昨天从大连图书馆了解到,5月4日,大连图书馆将启动24小时自助RFID图书馆服务系统,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便利的图书借阅服务。          目前,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读者借阅需求不断增多,传统的图书馆借还模式已不足以满足城市文化建设的需求。图书馆传统的借还书服务模式,一般是由工作人员对图书的条形码进行扫描来完成的,操作时间较长,在读者比较集中借还的时段(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需要排队借还图书。而使用RFID技术后,可实现图书的自助借还,系统操作简便,可由读者自行同时借还多本图书,节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读者还可在闭馆后还书。  

    2013/05/06

  • 海口捕捞渔船将“贴”电子标签 渔船业务网上审批
            5月2日从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获悉,为提高全省渔船管理信息化水平,省海洋与渔业厅今年起开展海南省渔船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在海口市开展系统试点工作。          据了解,将在海口2000多艘小型海洋捕捞渔船上安装无源RFID电子标签并采集实船数据,绑定电子标签与系统电子数据后,整合系统电子数据和实船数据,并在海口各渔船业务管理部门部署系统终端,实现渔船数据的实时动态更新,通过系统可以开展渔船业务的网上审批和管理工作。电子标签安装和实船信息采集费用为25元/艘,将从省厅该系统项目经费中支出。电子标签安装工作于5月份拉开序幕,计划于2014年5月完成系统试运行任务。

    2013/05/06

  • 解放军新式军车号牌 采用电子标签核对军车真伪
    新版军车号牌指南         ■军车号牌的悬挂要求         一、悬挂位置         1.前号牌悬挂在汽车前保险杠右侧(或按固定位置悬挂在中间),后号牌悬挂在号牌固定架上或中间位置。         2.摩托车号牌悬挂在号牌固定架上,按车辆前进方向,前号牌正面向左。         3.挂车号牌悬挂在挂车、拖车号牌固定架上。         4.临时号牌必须粘贴于车辆前风玻璃内右上角(不准塑封)。         二、安装拆卸         军车号牌安装、拆卸,由团以上单位军事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组织,使用全军统一的防盗螺钉固封,号牌不得弯折,不得使用可拆卸活动牌照架或可翻转牌照架。         ■军车号牌的使用要求         1、大车号牌、小车号牌不得混用;军车号牌、《行车执照》和ETC电子标签,必须与车辆信息相符;号牌不得挪用,不得擅自变更使用;临时号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2、军车号牌必须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醒目;悬挂军车号牌的车辆必须技术状况良好、车容严整,只能悬挂张贴总部统一规定的标志标识;车身颜色除乘坐车和按规定必须使用特殊颜色外,一律为军绿色。

    2013/05/03

  • 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科[2013]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务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依据《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22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及应用和产业急需,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应用带发展,通过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应用规模大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以及系统研制项目,促进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应用,培育壮大物联网市场,推动物联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一)面向发展急需。有助于解决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节约能源和材料、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问题。         (二)具备基础条件。具备前期的研发基础或技术储备,重大的研发成果或丰富的系统集成经验,高水平的研发或建设人才团队,充足的科研或建设启动经费,良好的工作或合作机制等基础条件。         (三)技术实现领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指标或应用效果比现有技术或系统有显著改善和提升。         (四)应用市场广泛。具备明确的应用目标、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和一定的应用规模,应用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能够产生可复制的运营模式,有助于提升物联网产业规模。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领域物联网系统研制项目         重点支持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推进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决策,提升生产和运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保障公共安全,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主要包括:         1.智能工业领域。重点支持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检测、制造供应链跟踪、产品全生命周期检测等物联网系统,形成综合管理监测平台,促进经济效益提升、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2.智能农业领域。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精细化管理、生产养殖环境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产品溯源等物联网系统,形成重点农产品质量管理平台,保障农产品安全。         3.智能环保领域。重点支持城市大气环境实时监测、重点流域和湖泊水质监测、工业污染源排放实时监控等物联网系统,形成重点地区和行业的实时监控和预警平台,改善环境质量。         4.智能物流领域。重点支持覆盖库存监控、配送管理、安全追溯全流程的物联网系统,形成跨区域、行业、部门的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物流效率,保障物流的安全和可控。         5.智能交通领域。重点支持交通状态感知与交换、交通诱导与智能化管控、车辆定位与调度、车辆远程监测与服务等物联网系统,形成城市交通实时监控和管理平台,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6.智能安防领域。重点支持社会治安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监控等物联网系统,形成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监控和管理平台,提升公共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重点支持物联网信息感知、传输、处理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形成集成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应用广泛、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技术和产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物联网技术发展水平,加快推动物联网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主要包括:         1.读写智能终端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多功能智能传感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3.低功耗射频SoC芯片和产品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4.实时图像识别技术和应用系统的技术研发。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中,未完成2011年或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点领域物联网系统研制项目         1.具有较强的系统集成性、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能形成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推动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并实现应用与研发和产业化的紧密结合;         2.具有明确的实际需求、较大的应用市场和一定的投入产出规模,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并已与用户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3.能够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有助于相关应用标准的研究制定,系统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二)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1.具有技术先进性、集成性和融合性,能产生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能积极推动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         2.具有明确的研发和产业化目标,技术和产品均有切实的应用市场,能实现技术与应用的有机结合;         3.具有良好的投入产出效益,技术可实现产业化,能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同时上报方式申请。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网址为www.iotfund.org.cn)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2、3)。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信息准确、内容完整、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二)地方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注册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中央企业项目向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提出项目申请,并按照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中央企业集团负责组织做好下属单位(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推荐的项目不超过8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4个;有关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         (四)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集团依据项目初审意见,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附件4)和项目申请材料报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1份),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未履行网上申报手续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各省级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集团于2013年5月20日前向财政部(企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报送专项资金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包括手机)。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集团要严格按照《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225号)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按时完成。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倪小龙         联系电话:010-68205237  010-66089046(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万寿路27号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邮  编:100846                                                     2013年4月27日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                                   2.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3.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doc                    4.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doc     

    2013/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