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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WTO 跨境无纸贸易标准工具包”采纳GS1标准 多国跨境监管机构积极推动GS1标识合规申报

作者:李洁 发布时间:2022-06-26 来源: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 浏览次数:

日前,由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国际商会ICC联合发布“跨境无纸贸易标准工具包”,涵盖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的全球位置码(GLN)、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 “商品条码”)、全球产品分类(GPC)、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SCC)等内容,并特别指出:“使用全球通用和标准化的标识和编码方案可以为贸易伙伴在参与全球经济和国际贸易时释放巨大优势,将有助于创建和共享‘端到端’主体和客体唯一标识,从而在国际供应链中产生更丰富、优质的数据。”该指南的出台为全球贸易数据交换和互认、推动不同国家“单一窗口”和无纸贸易系统兼容、打造透明、高效的跨境无纸贸易环境提供权威的标准指引。

早在2012年,中国海关已在全国开展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并联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启动全球统一商品识别码应用的可行性研究及试点,推进跨境无纸贸易便利化进程。至2022年1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正式实施,对部分进口产品增设“商品条码”必填要素。通过GS1标准将海关申报要素落实为标准属性,为建立以商品条码为索引前置标准化信息采集与后续智能化分析的现代管理模式提供标准支撑,是利用商品条码提升进出口监管效能、推进通关效率化的一个重要突破。

近年来,国际上越来越多的海关及政府监管机构也积极行动,借鉴中国海关应用GS1标准的最佳实践。2020年,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启动“全球位置编码(GLN)”等贸易主体识别码试点项目;2021年9,俄罗斯联邦政府发布法令,明确规定进口到俄罗斯的商品在注册进口产品符合性声明时,需提供“全球位置码(GLN)”和“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拉丁美洲(墨西哥,巴西,智利,秘鲁,阿根廷等)计划启动在其“单一窗口”使用GS1标准的试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纷纷采取措施,2021年5月,新西兰海关总署签发的《2021海关(进口货物)规定》中指出,进口商品需向海关申报商品条码;沙特阿拉伯海关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所有进口到沙特市场的产品必须在外包装上显示商品条码;阿尔及利亚贸易和出口促进部宣布于 2022 年 1 月起,大众消费进口食品及预包装非食品产品需在商品外包装上粘贴商品条码。此外,欧盟、加拿大、埃及、蒙古、阿塞拜疆、也门等国家海关及政府监管部门也在积极研究推动GS1全球统一编码在跨境贸易合规通关中的试点应用。

全球统一的产品唯一标识及准确的商品数据是跨境贸易数字化转型的基石,已受到越来越多跨境监管机构的关注,商品条码已成为商品全球流通的“护照”。商品条码有利于跨境监管机构对货物进行合规性审核,帮助企业构建高效的全球供应链,促进企业外贸出口、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中国企业可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为出口产品申请厂商代码并分配商品条码;如果企业已有商品条码,可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上实时维护商品信息,并将其共享至全球注册平台(www.gs1.org/services/verified-by-gs1)为商品在全球的便利化通关和流通奠定数字化基础。

 

 

 

 

 

 

 

 

 

 

 

 

 

 

 

 

(编辑:黄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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