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商品条码检验机构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立项。
目前,以上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编制说明(附件2)及征求意见表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审阅后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入征求意见表(附件3),并于2024年8月19日前邮件至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如果没有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张芃、周洁蕙
电 话:010-84295647/84295650
邮 箱:office@aimchina.org.cn
附件:
1.《商品条码检验机构能力要求》征求意见稿
2.《商品条码检验机构能力要求》编制说明
3. 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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