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互联网医院处方药品物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
目前,该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附件1)、编制说明(附件2)及征求意见表(附件3)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审阅后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入征求意见表,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邮件至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如无相关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人:周洁蕙
电 话:010-84295650
邮 箱:office@aimchina.org.cn
附件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1. 《互联网医院处方药品物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2. 《互联网医院处方药品物流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3. 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