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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苗圩部长在2016智能制造国际会议的报告(全文)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2016智能制造国际会议。我们连续三年聚焦智能制造举办国际会议,已引起国内外业界的持续关注。本次会议聚焦智能制造发展战略与政策、内涵与体系、实践与路径,进行交流和探讨,是深入开展智能制造合作的具体体现,必将对推进智能制造国际合作发挥积极作用。在此,我谨代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诚挚的祝贺,向参加会议的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长期致力于国际合作、互利共赢的各位朋友表示由衷的敬意。国际金融危机后,美、德、日、法、英等发达国家重新审视发展战略,纷纷制定以重振制造业为核心的“再工业化”战略。如美国的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制造业创新网络计划,德国的工业4.0,法国的新工业法国计划,英国的英国制造2050等等,都希望依靠能源革命、自动化生产、智能制造等,夯实制造业创新发展基础,吸引中高端制造业回流本土,构建制造强国新优势。今年3月,中国全国人大批准实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也明确提出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中国建设制造强国步伐。借此机会,我想就携手建设制造强国、推动智能制造国际合作,讲三个方面的情况,与大家交流。一、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需要建设制造强国当前,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在全球范围内孕育兴起,正对世界产业技术快速发展和分工格局深刻调整带来革命性影响,并已表现出两大显著特征。一是制造业成为全球经济竞争制高点。自十八世纪中叶开启工业文明以来,每一次制造技术与装备的重大突破,都深刻影响了世界强国的竞争格局,制造业的强弱印证着世界强国的兴衰。与此同时,制造业是创新的主战场,是保持国家竞争实力和创新活力的重要源泉。随着发达国家以重振制造业为核心的“再工业化”战略的实施,高端制造业出现向发达国家回流的态势。发展中国家利用资源、劳动力等比较优势,也开始在中低端制造业上发力,以更低的成本承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转移。各国竞相发展、改造和提升制造业,巩固或形成自身竞争优势的努力,将重塑全球制造业版图。从中国来看,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换档、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动力转换,制造业发展站到了爬坡过坎、由大变强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做到换挡不失速,推动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重点、难点和出路都在制造业。另一个典型特征是,智能制造已成为全球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工业革命拓展了人类体力,以机器取代了人力,以大规模工厂化生产取代了个体工场手工生产,而信息革命则增强了人类脑力,带来生产力又一次质的飞跃,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军事等领域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因此,随着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全球兴起了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变革。从生产方式看,作为制造业+互联网的最高表现形式,智能制造已成为制造业变革的核心。从发展模式看,绿色化、服务化日渐成为制造业转型发展新趋势。从创新方式看,网络协同创新将重构传统的制造业创新体系。从组织方式看,内部组织扁平化和资源配置全球化成为制造企业培育竞争优势的新途径。制造业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明显,而智能化更是其突出鲜明的特征。我国也已将智能制造作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发展的主攻方向。2015年5月,中国政府发布《中国制造2025》,这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第一次从国家战略层面描绘了建设制造强国“三步走”的战略愿景,系统提出了九大战略任务、十大重点领域、五大重点工程和若干重大政策举措。为落实好这一战略,去年,国务院成立了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在国家制造强国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了横向联合、纵向贯通的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成立了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指导发布了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率先启动了一批重大项目,制定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与此同时,各地也积极对接和落实《中国制造2025》,出台具体实施纲要。目前,我们已基本完成《中国制造2025》“1+X”规划体系编制工作,其中,制造业创新中心、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及高端装备等五大工程实施指南已经公开发布。“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制造业提质增效、由大变强的关键期。长期以来支撑快速增长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日益弱化甚至消失,能源资源和环境条件约束强化,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动能转换困难相互交织。“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要围绕结构深度调整、振兴实体经济,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优化现代产业新体系,并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作出系统部署,必将对夯实中国实体经济根基、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产生重要而深刻的影响。二、智能转型是建设制造强国的关键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是制造业发展的新趋势,也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所在。《中国制造2025》的主线是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主攻方向就是智能制造。一方面,中国将依托自身产业基础,以智能制造工程为抓手,在研发和应用两端共同发力,以研促用、以用带研,努力在数控机床与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装备,大力推广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加快重点领域智能转型步伐。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规模和应用优势,开展工业云、大数据、物联网创新应用试点,支持基于互联网的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发展。为推动智能制造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发布《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按照《中国制造2025》的总体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改委、科技部和财政部制订并发布了《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智能制造工程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施策、需求牵引、问题导向、企业主体、协同创新、远近结合、重点突破”的原则,将制造业智能转型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分步骤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中国将同步实施数字化制造普及、智能化制造示范,重点聚焦“五三五十”重点任务,即:攻克五类关键技术装备(突破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这五类关键技术装备),夯实智能制造三大基础(构建基本完善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开发智能制造核心支撑软件,建立高效可靠的工业互联网基础和信息安全系统这三大基础),培育推广五种智能制造新模式(重点培育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这五种新模式),推进十大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成套装备集成应用(聚焦电子信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这十大重点领域),持续推动传统制造业智能转型,为构建中国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建设制造强国奠定扎实的基础。二是推动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智能制造,标准先行”。推行智能制造首先得有标准,否则,你说你的,我讲我的,一个个“信息孤岛”,没法联通交流,更谈不上交互协同。去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国国标委发布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了中国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总体框架,包括5类基础共性标准和5类关键技术标准,以及在不同行业的应用标准。此前,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原则,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先行启动了43个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平台建设,初步形成了对智能制造的标准支撑。我们认为,最好能有国际通行的标准,中国愿意积极参与,并为此做出贡献。去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国国标委,与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德国标准协会联合成立了中德智能制造/工业4.0标准工作组,在智能制造框架体系及重点标准领域展开务实合作。中德双方继去年12月在上海成功召开智能智能制造标准化高端论坛后,本月底还将在德国莱比锡召开第二次工作组会议。三是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2015年,我部启动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围绕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智能服务等6个方面,遴选确定了全国首批46个试点示范项目,形成了若干可在行业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近日,中国智能制造2016年专项行动已启动实施,在2015年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行业和区域覆盖面,强化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分类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5种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四是研究编制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为加强智能制造的顶层设计,目前我们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智能制造发展十三五规划,将针对我国制造业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信息化并存,不同地区、行业、企业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以及关键技术装备创新能力不足、标准/软件/网络/信息安全薄弱、新模式推广尚未起步等问题,明确中国未来五年智能制造发展的思路和目标,提出不同行业的推进重点和路径,指导地方、行业有序实现制造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三、以开放合作的姿态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大开放大发展,小开放小发展,不开放不发展。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瞄准建设制造强国主攻方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搭建智能制造国际合作平台。比如,参加第六次中美商贸联委会产业和竞争力对话,开展“中美工业互联网”专题研讨,交流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和做法。与德国经济能源部签署《中德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及生产过程网络化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成立了工作组并已召开第一次会议。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签署了《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推进“中国制造2025”与“制造业革新3.0战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等。中、德、美三国同为制造业大国,制造业在各自经济社会发展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共同面对来自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机遇与挑战。经过长期的交流合作,中德、中美之间在制造业领域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合作态势,中国市场已成为德国、美国企业重要的市场和利润来源地。面向未来,中德、中美之间制造业仍然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我们应进一步加强联系,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深化合作,共同促进制造业发展。在此,我提五点建议:一是加强现有对话机制下的交流合作。在现有交流合作平台基础上,促进中、德、美等各有关国家的企业、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务实合作,共同探讨全球制造业未来发展趋势,开展技术创新、工业政策和工业项目方面的合作研究,寻求在先进制造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智能制造以及绿色制造等领域的合作机会,以共同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带来的挑战。二是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合作。本着互利、共享、共赢、优势互补的原则,积极推进在新一代智能机器人、3D打印、工业互联网与CPS、动力电池、智能网联汽车以及工业软件等制造业领域的务实合作。三是加强标准化合作。建立完善中、德、美三国标准组织的合作机制,在智能制造领域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制定一批通用标准并向更多的国家和地区推广,推动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评测、认证方面的互通、交流与合作。四是开展试点示范及经验交流。积极推动信息共享和机会分享,为开展多双边智能制造合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在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领域的示范推广。同时,积极鼓励有关国家企业参与现有政策框架下的试点示范项目,开展经验交流。五是加强人员交流和教育培训。利用政府互访、行业对接、学术交流、展会论坛等机会,推动中德智能制造领域相关政策制定者、企业管理者和科技人员加强交流。探索在智能制造、工业软件、绿色制造、新型服务等领域的人才交流培训模式,鼓励大学、职业学校及培训机构与企业之间加强交流合作。女士们,先生们!开放创造机会,合作赢得未来。进一步加强各国间产业的合作与分工,推进全球制造业创新发展,共同分享发展成果,是我们的共同使命和美好愿景。我们愿与各国政府部门、企业、协会一道,共同开创全球制造业开放、共享的新局面。谢谢各位!

    2017/05/20

  • 人社部门统管城乡医保成定局 利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近日人社部宣布,全国已有11个省级单位明确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将由人社部门统管。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保学会理事孙洁教授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主管权曾被称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最大难点,人社部这次罕见的高调表态预示着这一问题走势已基本明朗,即最终很可能均由人社部门来统管。  孙洁表示,统一的主管部门对于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及防范相关医保基金的穿底风险都会产生积极作用,这对于保障参保者权益无疑也会产生较大的正向作用。  □各地进展  各地下月须出医保整合规划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就明确提出要合并城乡医保经办体系,但对于备受业内关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直至今年初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都没有明确统一后的新制度是由卫生计生部门主管还是由人社部门主管,只是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资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规范经办流程,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此前业内人士曾预测,主管部门的确定,将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最大难点。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出台的《意见》虽然没有明确主管部门,但是明确了时间表,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据人社部方面介绍,按照中央的要求,目前各地正抓紧推进制度整合工作,均明确了工作安排并抓紧起草总体规划。其中,河北省政府5月12日印发了整合制度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制度整合方案于今年3月初经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17日经湖北省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进一步研究完善,拟于近日印发。  上述两省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制度整合方案均明确提出按照《意见》要求,理顺基本医保管理职能,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上半年完成机构整合工作,2017年起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5月20日,人社部首度披露,今年1月国务院《意见》印发后,河北、湖北率先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加上《意见》印发前已在全省范围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8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全国已有1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城乡三项医保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消除了体制障碍。  □专家分析  参保者个人权益不会受影响  目前我国城乡三项医保是主要由人社部门管理的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以及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孙洁表示,由原卫生部门推出的新农合制度出台较早,管理也做得不错。不过,人社部门是我国五大社会保险的主要主管部门。孙洁预测,在主管单位问题上,这次人社部的高调表态应该已经基本明确了这一问题的走势,即由人社部门来统管。她分析,就如同虽然目前有些地区的社保费是由人社部门负责征缴,也有些地区的相关社保费是由税务部门征缴一样,但是当地相关社保险种的主管部门都是人社部门而不会是税务部门。因此今后各地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后的主管单位,应该也是人社部门。  孙洁还表示,最终无论地方性政策如何设计,即使略有差异,预计都不会影响政策的整体落地实施,不会影响到相关参保者的个人权益。  统管利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李克强总理今年提出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问题,称力争两年实现医保异地结算。在今年4月的人社部一季度发布会上,该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也坦承,新医改以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问题是老百姓反映最强烈、同时也是解决难度最大的问题。  为了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人社部决定在2016年要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到2017年能够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人社部正加快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建设。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为依托,以社保卡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在国家层面搭建好异地就医结算的平台。同时指导各地做好异地就医结算的相关工作,特别是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做好与部级系统对接。最后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完善周转金、分级诊疗制度,包括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等政策,以便做好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对此孙洁分析,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原本就涉及各地之间系统的对接以及协调和认证等诸多问题,如果各地之间整合后医保的管理部门还不一致,那么无疑又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设置了新的技术和行政上的难题。如果要利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快速推进,那么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提高统筹层次可防基金穿底  今年2月人社部曾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文章表示,我国社会保险筹资规模主要受人口结构、社保制度模式、覆盖范围、保障项目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当前,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重,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空间日益缩小,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人社部称,以医疗保险为例,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在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医保基金与养老保险基金一样,也面临越来越大的支付压力,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甚至有一部分省份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的状况,基金“穿底”风险日益凸显。这是由于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比较低,只做到了地市级的统筹,所以在个别地区出现了一些收支不平衡的矛盾。其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不同地区人群结构的不一样,比如退休职工占比较大,一些老工业基地就是这种情况,还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人社部将采取综合性的措施来进行解决。  孙洁说,此前我国不断提高社保基金的统筹层次,就是为了防范基金的“穿底”风险。例如基金提升为省级统筹后,某市的基金支出过快,有入不敷出的问题,这时省内就可以调拨其他地市的富余资金用于应急等。  孙洁表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通过统一部门的制度设计,就有可能实现原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之间的统筹使用,这对于防范某一项或某一地的基金透支,确保基金的财务安全无疑更有好处。因此从这一角度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也是有利于基金安全和防范基金过度支出风险的。  □北京落点  北京医保整合或设过渡时期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北京市的初步意向,也是建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据了解,从北京市的自身特点来看,本市城镇户籍的居民数量明显较多,而农民数量则相对很少。随着本市最后两个县也撤县设区,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本市城镇居民的数量还有望继续攀升。同时,人社部门整体主管的社保种类和基金数量都更庞大,管理经验也相对很成熟。  因此,如果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有利于强化对社保工作的管理。而单一部门管理,也可以避免出现九龙治水的问题,使得相关社保险种的管理更加高效,政策更加公平合理。  据这位知情人士披露,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整合,对于推进社保卡的发放和管理,尤其是增加社保卡的功能也是有帮助的。他认为,目前我国社保卡应该是居民除身份证外,最基本的一张市民卡了。人社部今年5月刚刚宣布,我国社会保障卡发行任务超额完成,全国持卡人数已达到9.09亿人。人社部也曾出台过“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提出过要逐渐把社保卡、就诊卡和银行卡实现三合一,至少实现就医“一卡通”。  以北京市为例,虽然人社部门管理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以及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都曾发放过社保卡,但从整体看,目前本市具备金融功能的二代社保卡较少,绝大部分社保卡都还是没有金融功能的一代社保卡。如果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由一个部门来统一管理,对于社保卡更新换代中增加功能的统筹考虑安排,应该说也是有帮助的。  不过这位知情人士也透露,为了保证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制度整合过程中有关工作不出现间断和停顿的问题,确保参保者的权益不受影响,预计有关部门将会就此出台一个过渡性办法。通过设置一个过渡性时期,使本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能够在政策和人员队伍的整合中实现平稳过渡。

    2017/05/20

  • CQC认证为国标UHF RFID"火"上添柴
    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和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实验室(简称ICC实验室)联合宣布,CQC已发放首批800/900MHz射频识别标签性能评价证书,共有5家单位的8款超高频射频识别标签获得了CQC标志认证。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表示, CQC一直致力于物联网相关认证技术的研发, 并承担了认监委关于物联网评价和认证的相关课题。RFID技术作为构建“物联网” 的关键技术, 推出对RFID标签的性能认证, 填补了国内物联网领域的认证空白, 为将来开展更多的物联网相关的评价和认证业务, 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姜祁峰表示:“超高频RFID标签的使用性能一直是应用单位最关心的问题,但却一直缺乏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CQC将标签性能评价纳入国家自愿性认证体系中,将有助于提升应用单位的信心,帮助应用者选择合适的标签,并提供规模使用的产品质量保证。”  读过这则新闻之后,小编即为大家整理了有关UHF RFID国标和认证的历史资料,并采集到部分专家观点,供读者朋友参考:

    2017/05/20

  • 吉林加快4G网络建设推进全省公交一卡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推动互联网创新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促进经济稳定可持续增长,吉林省政府出台关于积极推进该省“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中称,要深入实施“宽带吉林 ”工程,加快全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提升高速宽带网络服务能力,加快云计算中心建设,提高云计算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云计算服务水平。  发展互联网公共交通服务,在长春、吉林、通化三市公交一卡通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全省公交一卡通。加快全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实现网上购票、手机购票、自助购票等线上服务。推广掌上公交、手机约车等软件应用,整合打车软件、租赁车辆和第三方劳务公司资源,发展互联网租车新模式。

    2017/05/20

  • 福建省加快物联网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
    核心提示: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之后,世界信息技术革命的第三次浪潮,已经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大力发展我省物联网相关产业,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之后,世界信息技术革命的第三次浪潮,已经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大力发展我省物联网相关产业,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福建省物联网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我省拥有传感器、网络传输、数据处理等基本完善的产业链,出现了一批在某些领域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广全国领先的企业。据初步统计,2009年全省物联网产业年销售收入约100亿元,其中,传感网设备收入20亿元,传输网收入10亿元,物联网应用软件与系统集成收入70亿元。全省已有100多家从事物联网研发、生产、应用、服务的机构和企业。      技术研发部分领先。我省在传感仪表、自动化控制、电子回执、射频读卡器、自助终端、物联网操作系统级中间件平台、智能家居系统等领域的研发居国内领先水平,并已成立三个RFID应用研究中心,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初见成效。      应用市场持续拓展。我省产品在全国城市管理、智能监控、食品追溯、水质监测等系统应用较为广泛,传感仪表已进入国外市场,二维码智能识读机具、各式标签、智能卡、RFID读写设备、网络终端等已在国内广泛应用。通信运营商从2002年起就开始为行业客户量身打造集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业务管理于一体的"全球眼"、"定位服务"、安全监控等物联网解决方案,积累了丰富的物联网运营经验。RFID等物联网技术在厦门入岛收费及高速公路运营方面得到了较好的应用。      通信网络设施先进。我省已经建成一个国内领先、初步达到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信息网络体系。高速有线和无线宽带网络覆盖全省,97%和100%建制村实现有线和无线上网,移动电话普及率、有线宽带、网站、网民、域名总数等相关指标分别位居全国第4~6位。福建是中国移动在全国进行TD-SCDMA试验网建设的首批省份之一,加上电信CDMA2000和联通WCDMA的3G网络改造建设,第三代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具备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上推进泛在信息网络和无线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和条件。      (二)存在问题      福建物联网产业发展基础和前景良好,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物联网这一新兴产业发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财政性产业研发和技术应用资金投入不足;二是缺少起点高、辐射面广、带动作用大的物联网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高效的综合管理平台;三是信息资源共享不够,物联网成熟技术的先行先试推广应用比较困难;四是物联网标准制定工作滞后,不同企业同一技术产品不能互联互通,影响到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的规模效益;五是物联网的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六是物联网技术适用人才缺乏。这些问题许多方面在全国是共性的,需要在今后的推进发展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加快福建省物联网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服务民生为根本,以提高综合竞争力为核心,构建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和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作的格局;整合各种资源,努力先行先试,通过推动物联网成熟技术的示范应用,带动我省物联网相关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二)发展目标      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物联网龙头企业;争取在传感器、核心芯片、关键设备制造等方面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促进物联网标识、感知、处理和信息传送等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积极参与物联网操作系统级中间件平台等技术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逐步完善物联网研发体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基础数据库。到2012年,争取全省物联网相关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物联网示范应用和技术研发及产业发展部分领域走在全国前列,重点行业示范应用效益明显,重点示范区域智能管理和民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加快福建省物联网发展的主要任务      跟踪国际物联网技术发展方向,根据我省实际,结合产业发展带动,择优选择建设一批物联网行业性应用示范工程,坚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现以市场带开发,以发展拓空间,以需求促产业。      重点实施"129工程",即:1个物联网产业集群、2个物联网重点示范区和9类物联网行业应用示范工程。      (一)1个物联网产业集群      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汇聚互联平台作用、技术应用服务商在推动产业发展中的示范作用、软件和设备制造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方面的支撑作用、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在跟踪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和适用技术及管理人才方面的保障作用,以示范应用带动产品开发和产业发展,以市场资源开展招商引资,推动闽台深度对接,努力培育并争取形成从材料、技术、器件、系统到传输网络等较为完整的物联网产业链,包括:电子标签等芯片设计、生产;传感产品、读写设备、GPS、视频监视等设备研发生产服务;操作系统级中间件平台开发应用;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及系统集成;基于M2M新业务的电信运营增值服务;以及物联网相关服务商(调度、控制中心)的运行维护服务、技术评估与质量控制服务、人才培训服务等,逐步形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物联网产业集群。重点扶持一批目前在全国领先的骨干企业,支持设立物联网技术研发专区,形成物联网产业发展的集聚区。      (二)2个物联网重点示范区      鼓楼示范区。依托福建移动传输网,以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平台为支撑,以智能交通为重点,突出城市管理、交通物流、公共安全、商贸流通、民生服务等惠民领域,重点做好城市网格管理、公共停车管理、社会治安防控、旅游自助导览、移动电子商务、社区居家养老等6类项目先行先试,建设海峡西岸省会智慧中心城区。      武夷山示范区。依托福建电信传输网,以"数字武夷"建设工程为基础,以智能旅游为重点,推进物联网先进技术在交通、物流、校园、城管、社区、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建设智慧武夷旅游度假城市。      (三)9类重点行业应用示范工程      1.工业控制类。推进智能精益制造、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和生产资产、设备的智能化管控,提升工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和企业对生产经营的监控能力。      近期重点建设精益制造管控应用示范工程,由省经贸委会同省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各相关行业协会配合。      2.农业精细生产类。建设农业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完成风、光、水、电、热、肥和农药等数据的采集和环境控制,为农业生产全过程提供智能化服务,并有效提高农业集约化生产程度。      近期重点建设蔬菜瓜果信息溯源应用示范工程,由省农业厅牵头负责。      3.交通物流类。建立实时、准确、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和控制系统,实现交通运输管理的智能化,达到减少拥堵、降低汽车尾气污染排放、及时处理交通事故、提高物流效率的目的。      近期重点建设智能交通(电子车牌)示范工程,由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信息化局配合。      4.商贸流通类。通过运用RFID射频技术,快速、有效、自动地采集仓储流通各环节的数据,实现远程监控管理;通过改造手机卡或是把手机号码与银行卡进行绑定等方式,实现手机支付、身份识别、门禁等服务,从而为商家、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仓储、购物和智能化的服务。      近期重点建设手机智能卡、智能仓储物流应用示范工程,由省经贸委会同省信息化局牵头,通信管理局及物流、商贸行业协会配合。      5.城市管理类。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对城市电、水、管道燃气、公交、环境卫生、旅游、市政管线设施、绿化景观、市容、公共卫生等城市"体征指标"进行信息监测和数据分析,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网格化和信息化。      近期重点建设城市管理网格化应用示范工程,由福州市政府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信息化局配合。      6.民生保障类。实现对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环节全过程智能化监控,追溯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信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控制。      近期重点建设肉品安全追溯应用示范工程,由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信息化局配合。      7.环保节能类。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城市噪音、电力等实施自动化监测,为政府强化对环境、生态以及企业节能减排的监测与控制提供有效手段,促进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      近期重点建设智能电网应用示范工程,由省电力公司负责、省信息化局配合。      8.安全监控类。重点在矿山、危险品生产企业等领域实施安全智能监控,促进业务精细管理、安保预警、防灾减灾、整体防范控制、联动指挥等环节一体化的形成,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近期重点建设煤矿安全监控示范工程,由省安监局(煤监局)牵头,省联通公司等通信运营商和省信息化局配合。      9.公共服务类。围绕政府公共服务内容,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电子档案管理、校园智能管理和智能化健康监测、病人及残疾人生活服务、老人和儿童监护等,建设智慧服务型社会。      近期重点建设校园智能卡应用示范工程,由省教育厅牵头,省电信公司和省信息化局配合。      四、加快福建省物联网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引领产业发展      建立福建省推动物联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完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政策、资金、市场等各方面资源,向物联网产业倾斜,全面指导、推动物联网发展,包括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和产业发展工作。将本方案纳入福建省"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物联网相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加大对物联网信息涉及到的国家安全、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      (二)示范带动,培育市场需求      学习借鉴国外、省外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瞄准国内外成熟技术,以示范项目为载体,加大市场培育力度,促进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物联网主管部门、行业运用部门、行业协会、通信运营商、技术设备提供商以及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等各方紧密联手,协力推进。对与国计民生相关、应用效益明显、对我省产业推动作用大、且先行先试已有成功案例的物联网应用项目,有关方面要给予充分重视,采取有关政策倾斜一点、政府财政扶持一点、运营商参与分摊一点、软件、设备提供商和系统集成服务商优惠一点等措施,推进应用项目示范建设。充分利用"6?18"、"9?8"以及国外、省外各类展会,开展我省物联网技术应用展示和项目对接活动。支持有关地市设立物联网技术研发专区,支持物联网示范区和重点企业建设物联网应用体验中心。      (三)推进项目,提升发展水平      加强产业招商和宣传推介,把物联网发展作为闽台产业深度对接重点,实行"以市场换技术",让出部分政府可调控的市场空间,吸引和承接国内外知名物联网企业落户福建,提升我省物联网发展水平。努力吸引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到福建设立研发机构及与我省企业对接。重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促进闽、台、港三地优势企业合作交流,建设"两岸三地"一体化虚拟产业体系,实现互利共赢。鼓励我省增值电信服务商创新物联网应用运营模式,加大物联网商业开发。      (四)加大投入,扶持企业成长      我省软件业、高新技术、信息化等方面财政扶持资金要向我省物联网项目倾斜,同时,积极组织企业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重点扶持关键技术研发、重点领域示范应用、人才培育、技术评估和质量控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政府部门掌握的行政和市场资源,优先为物联网相关企业提供市场空间。我省财政性资金用于物联网技术应用及信息化建设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我省产品和服务。支持省内物联网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相关展览、国内外推介会、国际性及国家组织的资质认证等,在省内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向省外、国外拓展。      (五)完善平台,提高创新能力      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整合现有研发平台资源,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用户牵引、研究所与大学深度参与的海西物联网研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参与有关标准制定,促进我省有优势、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近期重点建设完善物联网操作系统级中间件平台和物联网技术评估和质量控制服务平台。加快"无线城市"建设,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建设基于物联网的运营服务平台,推动运营商和省内重点行业的紧密合作。发挥行业协会和已经成立的"两岸三地"RFID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密切跟踪国际物联网发展最新技术,加强与国家级研发机构以及国外、香港、台湾等区域的技术交流,在共性及关键技术、创新应用等领域有的放矢开展合作研发。依托省内高校和相关企业,切实加强物联网人才平台建设,成立福建省物联网专家组,积极鼓励省内高校完善学科体系建设,建设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培养物联网人才。      (六)整合资源,营造发展环境      加强部门、地区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协调机制,提高公共信息共享程度。加强物联网安全研究,探讨建立物联网安全应用示范,同步规划物联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推动物联网安全产业发展。加快物联网与通信网融合发展。组建由政府牵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金融行业等参与的海西物联网联盟,协同开展关键应用推进、技术攻关、上下游产业化配套合作、技术和产品标准研制等工作,推动不同企业同一技术产品的互联互通。                                                文章作者:福建省信息化局

    2017/05/20

  • 无锡市制定物联网人才吸引三年行动计划
     为更好地推进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崛起,迅速在无锡集聚物联网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应用的各类资源和要素,大力发展以物联网技术和产业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特制定更大力度吸引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1113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人才资源是发展物联网产业的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壮大物联网产业最具潜力、最可依靠的优势。“1113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围绕重点培育发展的物联网产业为导向,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企业、急需和紧缺的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从2010年起,用3年时间,在物联网特色产业基地、企业和研发机构,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以上物联网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100名以上物联网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100名以上物联网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集聚一批物联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形成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的人才特区、人才高地。      二、指导原则      (一)高端引领。加大力度,引进一批掌握物联网产业发展核心技术和国际先进科研成果、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一批熟悉物联网技术和产业发展、具备国际一流管理水平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二)创新机制。创新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制定适合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扶持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地引进人才。      (三)统筹推进。坚持政府支持与企业自主引进相结合的原则,整合相关部门与各市(县)、区的资源,激发企业引进人才的动力,共同推进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      (四)服务为本。以服务为重点,围绕用好用活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为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      三、引进对象      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范围和对象,主要包括掌握传感器、二维码、rfid(射频识别)、多媒体设备等数据采集和自组织网络系统技术;各种网关和接入网络以及异构网融合、云计算等承载网支撑系统技术;信息管理、业务分析管理、服务管理、目录管理等物联网业务中间件和物联网应用子集系统技术,并经相关评审确定的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以及物联网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一)"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的物联网技术和产业海外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主要是指依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以更大力度实施无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锡委发〔2009〕67号)和《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6〕144号)引进的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的初创式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嫁接式"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      (二)物联网技术和产业国内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主要是指取得物联网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硕士学位,且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且工作3年以上)或副高以上职称,在物联网产业领域内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并且能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来锡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本地现有各类企业和科研院所(不含中央、部省属企业以及中央、部省属科研院所)引进,取得物联网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正高以上职称,能够携带物联网产业核心技术和国际先进科研成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受聘担任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高层次人才。      (三)物联网产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是指经无锡市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点物联网企业,引进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硕士学位,且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且工作3年以上)或副高以上职称,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受聘担任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四、支持政策      (一)"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的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初创式创业人才在创业启动资金、风险投资、商业担保、工作场所、住房公寓等方面享受《中共无锡市委关于以更大力度实施无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锡委发〔2009〕67号)和《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6〕144号)规定的支持政策。"嫁接式"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享受锡委发〔2009〕67号文件规定的安家费政策。      (二)物联网技术和产业海内外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个人所得税,3年内按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100%标准,以奖励的形式给予返回。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领军型人才及其团队,与现有物联网企业嫁接式发展,企业可给予领军型人才及其团队成员的股权激励,不受相关规定的限制,奖励股权100%予以兑现。在无锡建立的物联网企业,经评审认定的,100%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优惠待遇。      (三)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创办的企业,建立市级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如果与政府有补助合同的,按照合同执行;没有合同的,由政府按建设总投入30%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拥有的物联网技术核心知识产权,经评审认定的,可按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的标准作价入股。列入国家级物联网示范项目的,由政府按总投入30%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的海内外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以及"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的物联网高层次人才的团队核心成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1.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与"两院院士"同层次的外国科学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奖项的一、二等奖获得者,或相当于该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由政府免费提供200平方米住房。在锡工作满8年,或5年内有突出贡献,且在无锡落户的,该住房产权归其所有。      2.担任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工程项目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在中国"500强"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具有国际一流管理水平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或相当于这个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由政府提供150平方米住房公寓,3年内免租金。在锡工作满3年,且落户无锡的,在本市购买商品房,按150平方米标准,由政府提供全市普通商品房均价50%的购房补贴。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在国内外物联网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人才;在跨国公司、中国"500强"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或相当于这个层次的高层次人才,正高职称的按每月2000元、副高职称和博士学位的按每月1000元、硕士学位的按每月800元标准,3年内由政府提供租房补贴。在锡工作满3年,且落户无锡的,可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面积的经济适用房。      4."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的物联网初创式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在锡工作满3年、且落户无锡的,在本市购买商品房,按150平方米标准,由政府提供全市普通商品房均价30%的购房补贴。      5.引进的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享受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不再重复享受《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试行规定的通知》(锡委发〔2006〕62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四高"人才工程深化"人才特区"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09〕44号)规定的安家费政策。      五、平台建设            (一)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成立之初当保姆、发展之中当导师、成功之后当保安"的要求,为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优质服务。公安、教育、人事、外事等部门在护照签证、驾驶执照办理、子女上学以及家属就业等方面给予上门服务;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企业办理资金投入、工商税务登记等方面实行"一站式"办公,提供"一条龙"服务。"530"人才创业服务中心和项目促进中心要主动为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提供申报评审、政策咨询、人才招聘、猎头服务、薪酬设计、财务审计派遣、落户洽谈、项目签约、公司注册等系列培训和服务。      (二)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在无锡的物联网研发机构和企业,建设国家级物联网研发和工程中心,加快集聚国内外著名高校的物联网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鼓励和支持电信、广电和电力系统在无锡设立物联网研发机构,建设遥感、微纳技术基地、传感应用研发基地、信息技术集成基地、软件研发基地等基础研究平台。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共性需求,建设集研发、中试、小批量生产和测试于一体,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测试服务平台、综合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三)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协调作用,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物联网产业的信贷资金投入,搭建银企资金供需服务平台,加强银企之间的相互沟通,建立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的银企关系。鼓励和引导设立物联网产业投资基金、企业发展担保资金、投资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加强政府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投资引导,鼓励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及社会资金投向物联网产业,创造有利于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融资环境。      六、组织实施      (一)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工作,在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保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二)"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的物联网技术和产业海外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的评审,依据"无锡千人计划"实施细则,按现有评审模式操作。"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保局认定。      (三)物联网技术和产业国内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认定,由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市科技局、市人保局、市国资委组织评审确认。      (四)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奖励、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其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的实施,由市科技局负责。      (五)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享受的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经市人保局确认后,在相关引才专项资金、人才发展资金中列支。其住房和购房政策,由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住保房管局负责实施。物联网技术和产业引进的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免费住房,由人才引进的市(县)、区提供,符合条件的,该住房可产权赠与或按本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一)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计划由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计划所涉及扶持资金参照《市政府关于整合设立市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意见》(锡政办发〔2010〕15号)执行。      (四)在锡中央、部省属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的物联网人才不享受本计划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江阴市、宜兴市政府可参照本计划另行制订相关实施办法,扶持资金按现有财政体制方式执行。

    2017/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