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政部”:手机条形码电子发票7月全面上路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2-06-14
来源:华夏经纬网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财政部”决定,7月1日起全台参与电子发票的开立商家,都必须接受消费者以“手机号码”的条形码,作为电子发票载具。换句话说,自9月25日开立7、8月统一发票中奖号码起,使用手机条形码索取电子发票的民众,将由系统自动通知中奖。
据报道,电子发票施行将近二年,载具已日渐多元。“财政部”指出,除了会员卡、无记名载具(如悠游卡等)之外,7月起将全面开办共通性载具,民众可以手机号码向“财政部”电子发票整合服务平台申请,即可取得一组专属条形码,可自行黏贴在手机或各项载具上,消费时凭专属条形码即可索取电子发票,并完整归户消费纪录。
“财政部”表示,以手机条形码作为电子发票载具已经施行四个月,7月1日起将在全台正式开办,电子发票参与厂商不得拒绝民众以手机条形码索取电子发票。
在手机条形码作为电子发票载具后,民众因载具不同,索取及对领奖的方式也略有不同。“财政部”表示,利用手机条形码作为电子发票载具,申请时所留存的电子邮箱,将成为未来系统自动通知中奖的联系平台,民众可以凭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在多媒体信息机(如统一超商的ibon机)打印纸本发票后,再到邮局领奖。
其它领奖方式包括:一、使用会员卡(如全联福利卡、灿坤会员卡等)索取电子发票,中奖后由营业人主动通知消费者,消费者持身份证及会员卡至营业人处所办理兑领奖,可选择打印中奖纸本电子发票至邮局兑领现金,或选择打印兑换商品证明联,直接兑换等值商品。二、以无记名式载具(如悠游卡、icash卡等)索取电子发票,由消费者持载具自行至营业人所提供的多媒体信息机对奖,中奖时即可透过ibon机打印纸本电子发票,再到邮局兑领现金。三、利用自然人凭证在“财政部”电子发票整合服务平台注册,并将索取电子发票的载具(包括会员卡、无记名式载具或共通性载具等)归户到自然人凭证下,对领奖手续将由系统自动代劳。包括中奖时平台会依据民众留存电子信箱通知中奖,并主动将中奖奖金汇至归户时填写的账户。